各市教育(教体)局,各高等学校:
我省部署启用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以来,各地、各学校按照要求采集录入教职工信息,及时更新、正常维护管理信息系统,基本保证了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转。但也有一些学校、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,信息更新不及时,影响了数据准确性,制约了 省和国家对平台的广泛应用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7〕2 号)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数据更新维护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。
一、做好数据更新系统维护工作
(一)更新对象。
具有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的学校(机构)代码的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在岗教职工。包括学校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编职工,以及高校附属医院在编在岗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临床教学人员。对系统中原有信息进行更新、新增信息进行补充,各市、各高校要确保全覆盖无遗漏。高校附属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工作,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离退休人员不采集。
(二)更新内容。
登录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(山东)”(登录地址 http://jsgl.sdei.edu.cn:8081/),补充完善信息 项中未填、漏填、错填的内容。填报信息项目,要在教育部要求教师核心信息指标基础上,满足我省教师职称评审、教师评先树优、教师荣誉证书发放、教师资格管理、教师培训以及高校分类考核等工作拓展指标要求。相关项目采集、更新维护、审核等要
求,按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师〔2017〕2号文件印发)规定办理。
(三)更新时间。
近期,省委巡视办将对我省高校教职工信息系统情况进行调度,需提供相关信息,各高校务必于 9 月 25日前完成高校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工作。26 日-30 日,通报各校完成情况、信息完整情况,对更新情况进行调度。各市于 10 月 25 日前完成中职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工作。26 日-31 日通报各地完成情况,对更新情况进行调度。
今后,每年两次集中更新维护,分别于 3 月 20 日、9 月 20 日前完成。
(四)账号管理。
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共有系统管理员、信息管理员、信息查询员和培训管理员四类账号,其中,各市、各高校系统管理员账号密码重置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负责,县(市、区)及中小学系统管理员账号密码重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,信息管理员、信息查询员和培训管理员账号密码重置由本级、本校系统管理员负责。各市、各高校要严格控制各类账户增设,严格遵守实名制管理规定,定期更换密码,确保账户安全。
二、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
各地、各学校要推进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建设与教师队伍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,保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、权威性,并逐步实现教师信息的一次采集、多方应用,切实减轻教师多种数据采集、表格填报带来的负担。为了更好的发挥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作用,今年起教育部将通过系统完成“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”选派教师的信息报送和跟踪管理工作,我厅也依托系统建设了“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申报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“山东省特级教师申报与评审管理信息
系统”“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”等平台与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衔接拓展。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应用拓展以及与省平台应用对接工作,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在教师管理中的应用,加强教师队伍大数据的研究分析,提升教师队伍管理和决策水平。
三、强化组织保障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是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,各市、各高校要切实履行好教师系统管理应用的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管理制度,形成责权明确、分工协作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,确保按照工作要求、时间节点有序高质高效完成更新维护等工作。
(二)加强安全保障。
各市、各高校要明确安全责任,建立管理与技术双重保障机制。指定专人负责教师信息管理工作,按照“谁填报谁负责、谁审核谁负责”原则,严格教师信息采集、处理、存储、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,落实信息安全保密责任。系统使用过程中技术问题,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。
山东省教育厅
2020 年 9 月 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