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 申请受理通告

  根据《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》(济人才办发〔2020〕24号)要求,自2021年1月1日起,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,可通过济南人才网(http://rc.jinan.gov.cn/)生活和租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。现就申报工作通告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
(一)从市外引进,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、B、C、D类人才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人才家庭在济无自有住房;

2.在济实际租房居住。

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: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;承租的公有住房;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;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;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;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;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。

(二)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人才,包括: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;驻济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、市属及各区(含代管镇、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)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;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上述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;

2.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(聘用合同),并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。

本通告所称企业,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。

二、申报程序及材料

1.单位注册。用人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(http://rc.jinan.gov.cn/)注册单位账号,登录后在人员和职位管理系统添加单位人员信息,并为其开通申报账号。进入在线申报系统中生活补贴申报模块,填报单位类型,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通申报权限。

2.个人申报。申请人登录个人账号,通过人才申报系统中生活补贴申报模块,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(国(境)外院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的原件扫描件,A、B、C、D类人才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),提交至用人单位。

3.单位核实。用人单位核实确认申报材料后,按照属地原则,提交至区县人社部门审核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申请人应对照补贴申请条件如实申报。所在单位承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不允许为非本单位人员申报。

2.申请人享受补贴期间,如发生单位变更或离职离济等情况,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区县人社部门。区县人社部门汇总情况后,及时上报市人社部门。

3.各区县人社部门应指定专人,即时受理。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及人工核验的方式,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,并做好相关业务咨询及服务工作。市人社部门负责安排专人,做好业务指导、系统支撑及信息汇总工作。

4.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,追缴所发资金,通报有关部门,列入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。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对因玩忽职守、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,依法依规严肃问责,并给予通报。

5.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与人才公寓、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。已申请并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,不再享受生活和租房补贴。

 

 

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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